根據(jù)《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xiàn)將珠海市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名單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tǒng)(https://ggfw.hrss.gd.gov.cn/gwyks/index.do)公布。
二、體檢安排
1.體檢批次
(1)5月17日面試職位體檢時間安排在5月18日;
(2)5月18日面試職位體檢時間安排在5月19日;
(3)5月19日面試職位體檢時間安排在5月20日。
2.報到時間及地點。考生須于當天上午7:30前,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以及證件照(2寸)到珠海開放大學教學樓二樓209報告廳(珠海市香洲區(qū)人民東路123號,見附件1)報到。未能按時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3.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體檢醫(yī)院向考生現(xiàn)場收取,請考生自備600元現(xiàn)金。
三、體檢標準
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司法行政部門醫(y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公安機關看守所獄醫(yī)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執(zhí)行標準的復函》、《國家公務員局綜合司關于公安機關網(wǎng)絡安全與執(zhí)法等職位錄用體檢視力項目適用標準的復函》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關于復檢
體檢醫(yī)院根據(jù)體檢項目的規(guī)定,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將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將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錄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應提前認真閱讀體檢須知(見附件2,特別要注意受檢前禁食8-12小時的要求),并熟悉有關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及要求。
2.考生報到后,所攜帶的通訊工具須關閉電源,交小組帶隊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體檢結束離開醫(yī)院時領回。體檢期間,須服從工作人員管理。對違反規(guī)定攜帶或使用通訊工具、未經(jīng)許可離開體檢現(xiàn)場的考生,取消體檢資格。
3.體檢結果將由招錄機關通知。體檢不合格或須進一步檢查的,招錄機關將通過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
六、監(jiān)督咨詢
0756-2128738、2128335。
附件:1.體檢報到地圖
2.體檢須知
中共珠海市委組織部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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