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引導優(yōu)秀大學生返鄉(xiāng)就業(yè)、扎根基層,扎實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和基層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建設,經(jīng)鄂溫克族自治旗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工作,現(xiàn)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及服務形式
(一)引進計劃。本次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共13名,設置普通崗位3個(巴彥托海鎮(zhèn)3個);設置“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10個(輝蘇木6個、伊敏蘇木2個、錫尼河西蘇木2個)。
(二)服務形式。本次公開引進采取“2+3”服務模式(即引進大學生在嘎查最低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后考核合格落實蘇木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編制,落實編制后在嘎查或蘇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3年),將引進大學生充實到嘎查擔任黨組織書記助理或嘎查達助理,發(fā)揮優(yōu)秀大學生扎根基層、引領發(fā)展、助力振興的重要作用。
二、引進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基本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民族觀、歷史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立志投身鄉(xiāng)村振興,熱心為基層服務,能勝任嘎查工作;遵紀守法,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活動,無違法犯罪記錄;身體健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2.年齡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3年5月8日(不含)至2006年5月8日(含)期間出生的;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到33周歲以下,即1990年5月8日(不含)以后出生;
3.學歷及專業(yè)條件: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考生可放寬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學??茖W歷;在國(境)外高校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須為本科畢業(yè)于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yè)不限。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之前,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截止報名前一日。如遇特殊情況,由旗引才領導小組議定?!凹嫱晒耪Z言文字”人員是指熟練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并能開展公務的人員;
4.戶籍要求:2024年5月7日(不含)前具有鄂溫克族自治旗戶籍(含因高考遷出戶籍的鄂溫克族自治旗生源),在鄂溫克族自治旗服務期滿取得合格證書三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受戶籍限制(包括: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人員、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yè)和非公有制企業(yè)選拔儲備高校畢業(yè)生計劃人員、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5.具備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受黨紀政紀、尚在立案調查期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xiàn)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tǒng)一采取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9:00至5月17日17:00,報名郵箱:ewkycyd@163.com。
2.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需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自行下載并按照要求認真填寫《鄂溫克族自治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相關信息。
②上傳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的掃描件(或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掃描件);
③上傳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原件的掃描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的掃描件;以生源地條件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原件的掃描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的掃描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上傳服務項目證書原件的掃描件或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的掃描件;
④取得畢業(yè)證的應往屆高校畢業(yè)生須上傳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的掃描件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掃描件。
以上所有證件材料要求四個角露出,字跡、公章清晰,否則,可不予審查通過。
3.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類別,報考人員須認真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進行修改。
4.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仔細鑒別是否符合引進條件,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和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引進資格的,責任自負。
(二)資格初審
1.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聯(lián)合進行初步資格審核。對未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應及時通知報考人員本人并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進行補充或說明。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對審核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撥打咨詢電話:0470-8813858(報名期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接受咨詢)。
3.領取準考證有關事宜,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的通知,憑個人有效證件(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委托他人領取的,須持領取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及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方可領取。未在規(guī)定時間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本次考試不收取報考費,不指定復習范圍,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四、筆試
(一)開考比例:崗位計劃引進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為1:5,如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相應核減或取消引才計劃。
(二)筆試時間:擬定于2024年6月1日(星期六),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忌鷧⒓庸P試時必須攜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筆試由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實施。
(四)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報考普通崗位人員的筆試《綜合素質測試》試卷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報考“兼通蒙古語言文字”崗位人員的筆試《綜合素質測試》試卷分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言文字兩部分,分值各占50%。
(五)筆試成績查詢
報考者可登陸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照引進計劃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5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凡筆試成績并列而超出1:5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提前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上通知。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根據(jù)資格復審通知,攜帶相關證件在規(guī)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單》,未經(jīng)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guī)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筆試準考證。
②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限內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本人戶口簿原件及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生源地條件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原戶籍注銷頁及復印件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和加蓋檔案管理專用章的高考報名登記表復印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上傳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④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原件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在國(境)外取得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前置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⑤報考人員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已過試用期和最低服務年限的證明和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為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其他能夠證明符合引進條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對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進行遞補。
六、面試
(一)面試工作由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三)考生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面試。在候考期間核驗身份并抽簽確定參加面試順序。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數(shù)滿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當場公布面試成績,面試須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視作無效。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不進行四舍五入??荚嚳偝煽兂霈F(xiàn)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并列的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人選??荚嚳偝煽冊诙鯗乜俗遄灾纹烊嗣裾W(wǎng)站予以公布。
各崗位擬引進人選確定后,通過面試落選的考生(不包括后續(xù)環(huán)節(jié)取消資格人員),納入鄂溫克族自治旗“一嘎查一名大學生”人才儲備庫(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內,如有“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崗位需求,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及用人單位崗位需求按“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引才程序擇優(yōu)引進。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以引進名額1:1比例確定,由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另行通知。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對于體檢不合格、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等的人員,取消引進資格,并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處理,按照同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進行遞補。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體檢完成后進行。由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現(xiàn)實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還要注意核實考察人選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進資格,并按照同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進行遞補。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引進資格。
2.考察人選棄權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取消引進資格,并按照同崗位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旗引才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引進人選,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有反映問題人員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證據(jù)。
(二)聘用
1.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人員,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依次遞進選崗,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確定勞動關系。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引進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2.擬引進人員在聘用通知下發(fā)前,因參加其他公務員(參公人員)考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或因其自身原因決定放棄本次引進資格并出具放棄說明后,取消其引進資格。
3.應服從分配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崗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引進資格。
4.引進人員應填寫《鄂溫克族自治旗“一嘎查一名大學生”聘用審批表》,同時要與蘇木鄉(xiāng)鎮(zhèn)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協(xié)議和勞動合同。引進的大學生在嘎查最低服務期為2年,期間月工資標準按同級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按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享受鄉(xiāng)鎮(zhèn)補貼。在嘎查工作期間不得調離工作崗位,否則取消落實編制資格。嘎查服務期滿后統(tǒng)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落實蘇木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編制,考核不合格的,辦理解聘手續(xù)。落實編制后,在嘎查或蘇木鄉(xiāng)鎮(zhèn)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在服務期內出現(xiàn)借調、調離等情況的,實行退出機制,不予落實相應待遇。未滿服務期離職人員,須承擔違約法律責任。
九、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jiān)督,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違規(guī)違紀問題線索、信訪舉報,按有關規(guī)定移交紀檢監(jiān)察機關處理。資格審查貫穿引才全過程,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符合引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引才規(guī)定的立即取消資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實行引才工作回避制度,從事引才工作的人員,凡涉及與本人及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或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按相關要求進行回避。對違反工作紀律或有關規(guī)定的人員,依規(guī)依紀嚴肅處理。
十、其他
(一)在引進人才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聯(lián)系方式務必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出現(xiàn)未能聯(lián)系上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在各遞補環(huán)節(jié)中,24小時內無法聯(lián)系到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二)本次公開引進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如作出調整,屆時將在鄂溫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三)本次公開引進中未盡事宜由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鄂溫克族自治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崗位需求表
2.鄂溫克族自治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報名登記表
鄂溫克族自治旗事業(yè)單位引進人才
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5月7日
附件1:鄂溫克族自治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鄂溫克族自治旗2024年公開引進“一嘎查一名大學生”報名登記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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